文:张敏
核心提示:作为一种能够帮助投资者提升财富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方式,基金投顾业务的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业务的规范化发展,投顾服务将更加专业化、透明化,一方面有利于业务的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为财富管理转型提供支撑。
日前,上海证监局、广州证监局分别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统称《通知》),当中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予以业务界定,并给出相应的规范整改安排。此举为近两年呈粗犷式发展的基金投顾业务指明了方向,促使业务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在规范基金投资组合销售行为、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投资思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增长,互联网飞速发展,基金市场的投资者需求和交易习惯发生改变,客户在获得收益的同时更加注重投资体验,基金投顾业务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期。
基金投顾业务是指投顾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协议约定为客户做出投资基金的具体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选择,并代替客户进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自2019年10月我国开展相关试点以来,基金投顾业务在规模及数量上加速扩容。截至今年11月份,共有59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
但从资本市场体量来看,我国公募基金规模已突破23万亿元,公募基金有效账户数达11.9亿个,已获批的基金投顾试点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基金投顾的需求,很多投资者尚未享受到基金投顾服务。从长远来看,基金投顾业务市场潜力巨大。
利好持牌投顾机构
此次《通知》将销售机构与投顾机构的身份做出定义,明确要求只有具备资质的投顾机构才可为客户提供与基金投资建议相关的服务。
此前,基金产品销售主要依靠券商、银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而一些第三方机构并不具备基金投顾资格,在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过程中,存在投资组合持仓集中度高、换手率高等情况,不仅增加了市场波动风险,也无法帮助客户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此外,基金管理人需向第三方销售渠道支付认购申购费和客户维护费,导致基金公司利润被挤占。为了增加基金销售量、提升曝光度,一些基金销售人员只向客户推荐过往业绩表现亮眼的基金,而不是推荐适合投资者自身情况的基金。这就导致基金销售不是以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背离了基金投资的根本目的,形成一个“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怪圈。
《通知》明确,基金销售业务附带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应遵循基金销售业务基本法律关系。具体要求业务开展主体应为基金销售机构,标的基金应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服务对象限于该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等。这就意味着,未来没有投顾资质的销售机构将不能提供基金组合类方式的服务。此规定对于一些没有持牌的互联网平台影响较大,据悉,目前多家互联网平台已暂停基金组合跟投功能。短期来看,暂时没有获得牌照且有存量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展业方向。长期来看,将基金投顾业务纳入监管中,有利于行业走规范化发展道路。
回归服务客户本源
此次《通知》聚焦规范基金投顾活动,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最终落脚地是使业务回归本源,以“投+顾”满足客户的个性化投资需求为根本目标。目前来看,一些基金公司更偏重于搭建专业的投研团队,侧重于“投”,但对业务中的“顾”,即为客户画像、答疑解惑、全流程陪伴等服务意识和能力仍有待加强。
作为一项需要专业投资管理能力与全方位陪伴式服务的业务,机构在开展基金投顾业务时,应逐渐从“卖方思维”向“买方思维”转变,侧重客户需求层面,积极提升客户投资体验。通过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改善投资观念和行为,加深对投资和市场的认识和理解,帮助投资者制定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投顾组合策略。在市场波动时,帮助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的信心和理念,避免追涨杀跌的短期炒作行为。
随着相关规定的落地,未来,将会有更多具备资质的机构加入,基金投顾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也将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