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贷-个人e贷”覆盖面广,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灵活,利率低,效率高。
农村牧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在内蒙古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农牧民,农牧业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相关人员等,符合基本准入条件客户均可在该行试点支行申请。
贷款期限1至3年,可以满足农村牧区种植、养殖等不同生产经营周期资金需求,10万元(含)以下通过信用方式发放,10万元以上通过该行合作担保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发放。
年利率不超过4.35%,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借款人通过手机银行提款、还款,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目前该行首批64家试点支行正在积极为农牧民客户推广办理该业务,已投放324万元,已审批待投放近1600万元,受理客户申请5000万元,积极保障农村牧区农牧业生产资金需求。(张育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