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5月15日消息,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显示,杨光明,1954年10月生,四川仁寿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杨光明早年在部队任职,1976年3月转业到西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1978年9月前往原林芝地区(现林芝市)米林县公安局任职,1989年10月任米林县公安局局长,1993年6月任波密县副县长。
1996年12月,杨光明改任林芝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正县级侦察员,次年10月任林芝地区公安处处长,2000年3月任昌都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
2003年8月,杨光明进入西藏公安厅任党委委员、副厅长,2007年9月改任西藏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明确是正厅级。
2012年12月,杨光明成为西藏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人选,2013年1月正式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直至2018年2月退休。
2021年6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被查。
赵涛曾任拉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督察长,2020年8月出任西藏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双开”通报称,赵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长期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