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号公告
“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加大,当前,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快速增长,部分地区社区传播仍未阻断,疫情仍在高位运行,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市内、市外的广大市民“五一”期间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离乌、不返乌,特别是不前往近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风险。
二、确需来返我市的,须提前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入住酒店或公务对接单位报备,因故意隐匿、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抵达我市时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市,并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9号、10号公告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我市,假期结束返校前,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要加强人员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好属地相关防疫措施。
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必要不离开我市,确需离开的要严格审批管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健康管理。
五、跨省公路等交通要道旁的餐饮、住宿、超市及高速路服务区等场所要严格查验“三码一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场所。
六、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抵达我市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后第一时间要进行“抗原+核酸检测”,货运车辆实行点对点运输,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乘人员,落实好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闭环人员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七、全市各景区、景点、文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把“入门关”,扎实做好“三码一证”查验、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要严格落实“验码+测温”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
八、严格控制线下大型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会议、培训、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且必须要有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九、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的监测预警。市民群众近期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各零售药店、门诊等要做好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等“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
十、倡导广大市民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接种疫苗等防控工作。
附件:各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