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表决任命刘照江同志为新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会议决定接受范志忠同志辞去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刘照江,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山东日照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工作简历
1993.12—1996.08 内蒙古自治区武警总队一支队战士
1996.08—2002.09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警卫队战士(期间:1999.09—2002.07 中国武警指挥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2.09—2005.0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指挥专业学习
2005.06—2010.1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历任正连职、副营职、正营职、副团职干部
2010.12—2011.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科员
2011.05—2012.1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2012.10—2016.0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6.07—2018.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副区长
2018.04—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常委、副区长
2020.04—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21年7月2日下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任命李玉蛟同志为赛罕区政府副区长,并颁发了任命书。
同时决定李玉蛟同志代理赛罕区政府区长职务,云兰兰同志代理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玉蛟,男,蒙古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1976年9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现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提名政府区长候选人。
工作简历
2000.07—2002.0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桃花乡党政办秘书
2002.02—2003.11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办秘书
2003.11—2005.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5.04—2006.0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办副主任
2006.02—2011.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民政民族局局长
2011.05—2015.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2015.04—2016.0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环保局党组成员
2016.07—2017.12 内蒙古自治区呼 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20.01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2020.01—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副书记、回民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提名政府区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