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向记者透露——
日前,经批准,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对鄂伦春旗政府原副旗长卢国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国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迷信活动;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卢国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呼伦贝尔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呼伦贝尔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国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呼伦贝尔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