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对乌海市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乌海市抗震办原副主任苏占军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问题
2003年至2017年,苏占军在担任乌海市抗震办副主任、乌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兼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300余家施工企业推销保温板、投资水务公司和高利放贷方式获利共计1000余万元;2011年至2017年期间,苏占军利用给施工企业做材料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施工企业好处费共计12.1万元。2020年4月,苏占军受到开除处分。
二、乌海市乌达区中心医院药剂科原主任贾彦胜与他人合伙经营药品、在企业兼职问题
2012年至2015年,贾彦胜在担任乌海市乌达区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合伙向乌海市乌达区中心医院推销药品共计4268605元;2009年1月至2018年5月,某医药公司将贾彦胜聘为质量负责人,并使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2019年5月,贾彦胜受到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乌海市海南区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张金柱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问题
2006年至2017年,张金柱在担任乌海市海南区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部分企业在承揽工程、采购材料、结算工程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939236元。张金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张金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