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职能作用,彰显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价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从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内蒙古、吉林等地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发布,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管辖、处理等作出规定,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加强审判指导,制发司法解释、司法建议书、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多措并举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争议案件的正确审理。此次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展现出人民法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所坚持的“稳就业”“助发展”“促治理”的基本理念,为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典型示范样本。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工作中,人民法院不仅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等基本需求,而且不断满足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让劳动者劳有尊严、劳有所得、体面劳动。案例二中,张某与某公交公司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张某提出与某公交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判令该公司与张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符合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的立法目的,又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案例六中,李某因妻子待产回家陪产未出勤,至某服饰公司结算工资时发生冲突。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男职工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促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用27个条文对中央文件中的19项内容进行了落实,要求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人民法院衡平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支撑。案例四中,张某与某体育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配偶投资、经营与张某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判令其返还竞业经济补偿并承担违约责任,有利于衡平劳动者自主择业与市场公平竞争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案例五中,研发人员李某辞职后拒不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赔偿某公司损失,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优质法治保障。
在和谐的劳动关系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向奔赴不可或缺。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审判中不断完善裁判规则,既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也保护人才合理流动,畅通劳动力资源的社会性流动渠道。案例三中,人民法院认定离职人员李某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判令驳回某公司要求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旗帜鲜明否定侵害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违法竞业限制行为,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妥善化解,不仅关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立足审判职能优势,扎实有效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一定能不断推动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者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