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原物返还纠纷案进行强制腾房。
案情回顾:
本案中,被执行人杜某某自1996年起,租赁了申请人王某位于托克托县双河镇的一处平房及院落用于居住,但自2014年起,杜某某便以各种理由拒付房租。2021年,王某想拿到租金,又考虑到该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风险,希望同时收回房屋,便将杜某某诉至托克托法院,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杜某某虽然履行了房屋租金,但在腾房问题上却用起了“拖字诀”,她一面态度“诚恳”地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结案,却又返回头不认账,到了约定的期限仍不搬离。因此,2023年4月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督促,但杜某某态度蛮横,表示绝不搬离,托克托法院遂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为顺利开展强制腾房,托克托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联合县公安局、县医院提供现场保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干警、公证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案件申请人到场全程监督见证。
6月15日清晨,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鉴于杜某某情绪激动、抗拒执行,便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带离现场。之后执行干警向杜某某家属耐心释法析理,其家属最终同意腾房,并配合工作人员整理打包房内物品。经过一上午紧张有序的工作,执行干警将杜某某及其家属所有的物品运送至指定场所,圆满完成腾房工作。
本次腾房工作全程有序、规范、高效、文明,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人员和周边群众的充分肯定。这是托克托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工作解决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也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奋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