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进行部署。
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
付庆生在宣讲中提出,希望县人大常委同志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树牢法治观念,加强自我约束,强化法纪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坚决维护法治权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履行,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在全县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