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督促旗县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包头市委巡察办推动旗县区党委把巡视巡察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并统一组织优秀市委巡察干部赴各旗县区讲好“第一堂课”,提升旗县区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和水平。
精益求精,做好讲课准备
将被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纳入全区巡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巡察干部,作为“第一堂课”主讲人。同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基层巡察实际,组织骨干力量撰写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的巡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讲义和课件。
同时集全体智慧,反复修改完善,确保讲课内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干货满满,确保授课效果
讲课中,主讲人从巡视巡察发展历程、内涵解读、主体责任、成果运用、贯通融合、加强规范等六个方面,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展示。同时把“七个责任”落实作为讲课重点,即旗县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各类监督主体贯通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传达党中央要求、传导责任压力。旗县区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中心组学习,切实把旗县区委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形成机制,常态开展授课
“巡察干部走进旗县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堂,把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直接传导到基层,进一步压实压紧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旗县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包头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强调。
下一步,包头市委巡察办将把巡察干部走进旗县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堂作为一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组织精兵强将进行授课,推动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飞入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