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十二次(扩大)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内蒙古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付庆生主持会议,党组中心组成员,环节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要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信仰、信念、信心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同时,召开了党组中心组第十三次(扩大)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了《托克托县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托克托县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托克托县关于建立乡镇“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会议还学习了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并做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特殊敏感性、现实复杂性的认识,做好民族政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周春梅同志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周春梅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在工作岗位上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部署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