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推进我院2021年审判管理工作,日前,托县法院召开2021年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全院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李建军副院长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百日清积”行动的工作方案,就我院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百日清积”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通报了该院1-4月结案情况、法官个人结案率、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四类案件”监管情况等,并对院2021年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均衡结案任务。所有法官加快案件的审判、执行,提高结案率;二是开展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制作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制定案件办结计划,实行周报制度,争取月底前结案销号;三是严格案件审限管理。严格控制扣审延审案件,缩短办案周期,防止边清边积问题的出现;四是狠抓“四类案件”监管,按照自治区高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好“四类案件”的登记、监管工作。
会议指出,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要一体化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全力推进均衡结案、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审限精细化管理和“四类案件”监管等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审判及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真正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