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信任,辜负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违背了曾经对宪法的庄严承诺,我在任阿荣旗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有效履行自己承担的职责……我作为管一方治安、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难辞其咎,责不可推……”
阿荣旗政府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张杰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作为呼伦贝尔市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以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第一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安局长,他的悔意显然来得太迟了。
2019年4月,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受理张杰涉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初步核实。
5月28日,市纪委监委对张杰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过数月的调查走访和艰苦细致的缜密调查,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张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
从2005年开始,邵某某以阿荣旗某酒店、商业经营场所为据点,组织骨干成员开设赌场,从事违法犯罪盈利性活动。张杰明知邵某某存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行为,却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纵容其发展壮大。
2012年3月,在处理一起赌博案中,张杰在明知该案部分涉案人员涉嫌犯罪且已被立案的情况下,决定“对涉案人员收钱,取保候审”,并授意办案干警在收取钱款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过程中,邵某某对阿荣旗公安局的传唤置之不理,拒不配合调查,而是直接到张杰办公室,希望对涉案人员予以关照,减少收取钱款数额。张杰对此事听之任之,更加助长了邵某某等人的嚣张气焰。
2010年至2016年间,邵某某组织手下成员,采用暴力要挟、言语威胁、拦截滋扰、扣押罚款等方式管理垄断阿荣旗蚕茧市场,强迫蚕农与其合作。
旗公安机关收到相关线索后,在办案人和分管副局长主张立案的情况下,张杰力排众议,否定立案,仅表示:建议取消其资格,警告其违法行为。
在张杰的包庇和纵容下,邵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管理费的名义获取非法收入600余万元。
2012年,阿荣旗对包括邵某某在内的170名拟推荐政协委员人选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阿荣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在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起草《关于对170名考察对象审查意见的报告》,反馈了“除邵某某于2009年有过轻微违规记录外,其余人员均无违法劣迹情况”的意见。
张杰在明知邵某某于2012之前有违法记录的情况下,隐瞒事实,默许此意见,并签字确认。
自此,一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在张杰的帮助下跻身政界,成为当地一名政协常委。
张杰在阿荣旗担任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面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张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因阿荣旗公安局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制品和爆破业务,张杰以借款为名索取相关行业老板钱财,这些人忌惮他的权威,都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在阿荣旗看守所改造、电子监控铺设、枪柜采购等工程项目中,张杰都要“捞一笔”,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对商人的贿赂皆“来者不拒”。趁着逢年过节,个别下属也会主动向他“献殷勤”,“先收礼后办事”似乎成了张杰的座右铭。
工作中提拔照顾,帮助下属家属调转工作,安排辅警工作,也都成了张杰“分内之事”。“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曾经的入警誓言早已被张杰抛到脑后,“人民警察”的身份也被他当成了谋利的工具。
2012年5月,张杰与他人合资以75万元的价格购买阿荣旗某旅游度假山庄。
2015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上报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获得国家专项资金。
该山庄申报项目过程中,张杰利用担任阿荣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的职务便利,向阿荣旗相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对该山庄放宽审核条件。
相关负责人因张杰“打招呼”,放宽审核条件,未实地测算山庄投资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未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把关,违规将项目上报,致使国家专项资金损失1400余万元。
用权力“罩”着别人,最终“罩”不住自己。
2020年1月21日,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20日,莫旗人民法院认定张杰犯徇私枉法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