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一起涉嫌抢劫案件时,发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因此制定了9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方案,因其中一人系巴彦淖尔市在校学生,为方便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免于两地奔波,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协调沟通,通过异地协作共同完成了对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督考察。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合格后,宣布不起诉决定,为迷途的未成年人插上返航的翅膀,在保证法律严谨性的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守住法律尺度,传递法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