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日前,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提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提名检察长赵立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凤勤、路凯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志国,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申请人薛某某等人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民政局、教育局、被害人女儿所在学校、被害人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等作为听证员参会。
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主动摸排到该条救助线索后调查核实的情况,经调查查明:案发后至现在,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未对被害人张某某家属进行赔偿。
张某某被害后,他的家庭仅靠其妻子薛某某租房开理发店维持,家中还有上初中的女儿、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且有债务缠身,生活陷入困境。
在申请人薛某某就申请司法救助的事实与理由进行了详细陈述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凤勤表示,经过上午与申请人薛某某进行的视频接访,已了解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拟同意救助申请。
同时强调,托县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办理这样的司法救助案件,体现了该院在为民办实事上下了功夫,也希望到会的相关部门能共同形成救助合力。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后,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给予救助。
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后决定依法予以司法救助。申请人薛某某对检察机关表达了诚挚地谢意,对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好政策表示由衷的感谢。
托县人民检察院提名检察长赵立新表示,通过召开听证会,使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
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托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警察大队对该任务高度重视,及时与第三检察部沟通,了解听证会相关情况,同时制定了安全防范预案。
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听证会的警务保障工作,司法警察大队派出2名法警参与执勤。
听证会现场,执勤法警着装规范,密切关注会场动态,积极配合检察官工作,认真做好场内秩序维持工作,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听证场所,确保听证会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