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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民零距离——内蒙古检察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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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切实解忧帮困,全区各地一系列的举措,一起来看。
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承诺践诺”行动,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公开承诺书,全体检察人员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向社会承诺全力办好以下十项实事:
01
推进平安首府建设
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节等重点领域犯罪。持续“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发展。
02
提高检察监督质效
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充分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03
保障群众食药安全
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及水源地保护作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乱作为和不作为,严厉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
04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推进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抓好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的督促落实,成立“卓兰智联”法律咨询委员会,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
05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加强“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监督,促进首府绿色发展。积极稳妥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合法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06
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支持结对帮扶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创新司法救助模式方法,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07
把脉问需服务民企
落细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成立办案组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服务及联系机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08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能力。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谋划新闻宣传,提升检察新媒体网上传播能力,打造更优检察宣传产品。
09
以公开听证办好群众信访
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切实解决群众问累、诉累、跑累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深度推进和规范检察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10
加快推进网上阅卷
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导活动,建立律师网上在线阅卷平台,提供“家门口”的阅卷服务,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转向“网上阅卷”,将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专题培训宣传
兴安盟检察分院为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更强法治动力,与兴安盟工商联联合举办“民营经济人士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培训宣传”活动。
兴安盟工商联领导、民营企业家们实地参观了兴安盟检察分院海兰未检工作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机关党建工作区、兴检书苑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从企业的视角为民营企业家们进行了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相关内容的讲解。同时向现场民营企业家们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民营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和征求意见问卷,将民营企业的诉求转化为检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实践抓手和努力方向。
护航牧民饮用水安全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和锡林浩特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牧区水质检测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基层群众饮用水安全。
干警们深入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萨茹拉塔拉嘎查、巴彦温都尔嘎查三户牧民家,借助公益诉讼勘查检测一体机快速检测设备,对随机选取的3家牧户饮用水水样中氨氮、游离氯、总硬度等成分进行现场监督检测,选取的水样均达到饮用水水质安全标准。
此次开展的牧区饮用水水质专项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新的举措。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托“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将基层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的监督事项来抓,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助力野生动植物保护
乌海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明办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乌海市“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以及“爱鸟周”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
在乌海湖一号码头,志愿者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森林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相关行政法规,发动全市人民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保护森林和动植物资源行动中,并积极提供相关涉及野生动植物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同保护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美好家园。
宣传活动现场,市民、学生代表和志愿者共同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
“三进”普法零距离 为民服务暖民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分别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进”活动,“零距离”“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
走进社区,服务社会稳定,让群众“满意”起来。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里营康乐社区结成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一小时等主题党日活动,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法律宣传册、与社区领导干部座谈、走进社区居民家中帮扶、在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垃圾分类的知识等,同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举报和监督,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走进校园,服务法治教育,让“心灯”点亮起来。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校园欺凌、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选派39名检察官担任4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各中、小学全覆盖,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检察官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创新授课内容和形式,结合工作中办理的真实典型案例,传播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意识,提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走进企业,服务经济发展,让检企“共荣”起来。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检察长带队走访呼和浩特市明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娃娃家庭用品有限公司。通过参观企业、与企业家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等方式,了解企业情况,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梳理出企业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制定帮扶措施。
检察建议为窨井盖安全加把“锁”
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精神,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就城区窨井盖安全状况开展走访调查。检察机关针对走访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向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落实红山区范围内窨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及时对红山区窨井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处理问题井盖。同时,就如何加强窨井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座谈。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表示,将立即整改,并立足职能,切实落实对窨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消除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时值春耕备耕时期,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稳定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资供应、粮食安全,鄂托克旗检察院开展“农资打假”公益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商户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农资生产经营稳定有序。
检察干警深入农资经营点进行农资产品专项检查,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机专卖等经营农资产品的商户逐一进行排查,认真查看农资产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有无超范围经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和无生产日期的产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重点排查经营农资产品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售卖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侵害农牧民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益诉讼+未检+行政 合奏护未监督曲
准格尔旗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消防大队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薛家湾鑫凯盛大学生创业园里经营的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检察人员重点对“小饭桌”消防安全、登记备案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件等进行集中检查,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经营者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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